明四川“郫县·追完二年分粮银·叁十两正·银匠李春”银锭一枚,重量:853.9g,明晚期铸锭,铭文中“追完”意指追缴完纳,明代地方政府征收赋税时,对于某些年份因故未能按时足额征收的田赋,后续会进行追缴,并将所缴田赋折银上解藩库;此锭即为郫县追缴完纳当年夏税秋粮之折粮银,品种罕见,刻字深峻流畅,厚重原始包浆,保存完好,近未使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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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四川“郫县·追完二年分粮银·叁十两正·银匠李春”银锭一枚,重量:853.9g,明晚期铸锭,铭文中“追完”意指追缴完纳,明代地方政府征收赋税时,对于某些年份因故未能按时足额征收的田赋,后续会进行追缴,并将所缴田赋折银上解藩库;此锭即为郫县追缴完纳当年夏税秋粮之折粮银,品种罕见,刻字深峻流畅,厚重原始包浆,保存完好,近未使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