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 “金花银”五两银锭。 217g,中乾:AU(81800600)“金花银”的本意是带有金光的上好足色白银,即表示白银的成色。然而,明代中期的赋税改革将它演绎成田赋折银的化身。正统元年(1436),明廷采纳副都御史周铨的建议,命南直隶、浙江、湖广、江西等地将税粮折为布、绢或白银征收,上解京城充作俸禄,折银的称为金花银,此后成为定例。《明史•食货二》中有明确记载:“正统元年, 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南畿、浙江、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万余石,折银百万余两,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其后概行于天下,自起运兑军外,粮四石收银一两解京,以为永例”。 --节选摘录自李小萍《明代赋税银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