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四川“邛州 二十一年津贴 二十一年津贴”十两银锭,358.1克,字口犀利,典型官锭器形,极美品,推荐收藏!中乾评级:AU,编号82008008津贴即按粮津贴,随粮代征。清咸丰初年,太平天国战事骤紧,清廷因国库空虚而无法满足浩大的军费开支,地方不得不设法自筹。咸丰四年(1854),四川总督裕瑞奏请“仿照成案劝谕绅民按粮津贴,请免预征,特降旨改征津贴,每征粮一两,加征津贴一两,由地方选派公正绅耆设局征收”。咸丰五年(1865年),四川率先正式按粮随征津贴,此后各省相继模仿。津贴起初是属于权益之计的临时加派,后变为历年征收的田赋的正式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