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牙厘总局 光绪十八年 荣昌”五十两银锭,锭面有验银戳,少见,重:1890克,美品。厘金制度初创之际正值战事频繁时期,因此厘金事务多由各地的粮台、军需局或筹饷局管理。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各省普遍设立专局管理,一般多在省会城市设立总局,也有少数业务比较繁忙的省份在省内划分区域,设2~3个总局分管各自事物。所设厘金总局,都隶属于各省藩司(相当于民国时期的财政厅)。厘局的名称各省也不一致,如江苏金陵、天津称厘捐局,江苏淞沪称捐厘局,称牙厘局的有苏州、浙江、安徽、江西、云南、湖北等。湖北牙厘总局成立于咸丰七年,下设61个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