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山泽所产炼成足色白银五十两重·兴国路提调官总管焦嘉议·至正三年月日销银匠彭祥”五十两银铤一枚,重:1942g,束腰,形制饱满规整,刻字朴拙有力,文字清晰,早年略有清洗,味道状态舒服自然,存世极为罕见,为一件不可多得的反映元代财税制度史料的实物,大唐评级 完全未使用<br>编者按:兴国路位于现在的河北省,山泽所产是指矿产税。《元史·食货志》记载:“山林之泽之产,若金、银、珠、玉、铜、铁、水银、朱砂、碧甸子、铅、锡、矾、硝、硷、竹、木之类,皆天地自然直利,有国者之所必资也,……元兴,土人呈献,而定其岁入直课,多者不尽收,少者不强取。”“山泽所产炼成足色白银五十两重”即是用上缴的矿产税造成的五十两银锭。提调官:是元代为办理某种重要事务而设立的临时官职。这是一件非常难得的元代矿税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