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一等宝鼎勋章,背“府厂制”字样,原盒,保存极佳,精美 相关链接:此章于中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勋章条例时颁行,嗣于民宝鼎勋章 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改订为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此章照旧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为大绶,四、五等为领绶,六、七等为襟绶附勋表,八、九等为襟绶。各等均有表。颁绶海陆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或镇慑内乱,著有战功之军人。宝鼎勋章中心为宝鼎,四周为光芒,鼎为我国古代传国之宝,象征荣获此章者,卫国有功,国家珍视如鼎,荣誉之光四射。
首席收藏网 > 数据中心 > 中国嘉德 > 中国嘉德2015年秋拍-金银锭 金银币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一等宝鼎勋章,背“府厂制”字样,原盒,保存极佳,精美 相关链接:此章于中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勋章条例时颁行,嗣于民宝鼎勋章 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改订为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此章照旧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为大绶,四、五等为领绶,六、七等为襟绶附勋表,八、九等为襟绶。各等均有表。颁绶海陆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或镇慑内乱,著有战功之军人。宝鼎勋章中心为宝鼎,四周为光芒,鼎为我国古代传国之宝,象征荣获此章者,卫国有功,国家珍视如鼎,荣誉之光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