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江苏“常熟县嘉靖十六年本府膳夫银”十两银锭 此枚银锭品种罕见,为嘉靖十六年常熟县官铸税银,属明代“金花银”体系下地方财政的实物见证。银锭呈典型船形,两端翘起,中部束腰,底部蜂窝状气孔自然分布,包浆清爽,银光隐现,整体保存状态极佳。锭面錾刻铭文三列:“常熟县嘉靖十六年 本府膳夫银壹拾两正 吏王伦银匠姚卞”,字口清晰,笔画刚劲,彰显明代官铸银锭的规制与工艺 公博 MS61 1610079634 Wt:375.8g 明代中后期,为解决宝钞贬值、铜钱不足的问题,朝廷推行“金花银”制度,将部分田赋折征白银,称为“折粮银”或“京库折银”。此锭属地方官府将征收的散碎银两熔铸为标准十两锭,上交中央或留存地方财政,体现了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进程;“本府膳夫银”为明代地方财政中一项特殊税目,专指地方官府膳食开支的银两征收。常熟县作为江南经济重镇,其财政收入中此类专项税银的留存,既反映了明代“金花银”制度下地方财政的精细化运作,也揭示了江南地区赋税征收的多样性。此锭铭文完整记载了年份、地名、税目及重量,信息完备,属明代地方税银中的罕见品种,对研究明代财政史、地方赋税制度及银锭铸造工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Ming Dynasty, Jiangsu "常熟县嘉靖十六年本府膳夫银" 10 Tael Silver Ingot
*拍品信息由各家拍卖公司提供,首席数据中心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