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华帝国宪政会金章一枚。合胸花整重20.88g,帝国宪政会又称“国民宪政会”。清末保皇派的政治团体。1906年9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后,早在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日本的康有为,于12月9日在美国纽约《中国维新报》上发表公告,通知海外170余埠的保皇会,在1907年元旦改名为“国民宪政会”,附简要章程24条。章程提出“尊重皇室,扩张民权”等政纲。拟推举皇族载沣、载泽为正副总裁,并设本部于上海,自己也准备回国当清政府立宪大臣,但清政府不允许国民宪政会回国活动,请示立案,也未得允许,辛亥革命后该会亦告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