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CA 真品 编号1110885338尺寸23.6*1.0mm 重量2.1g1644年, 清军入关,爱新觉罗·福临至北京,即皇帝位,改元顺治。在北京设局铸钱。最初仿照明钱形制,铸光背钱,之后各省、镇改铸单字记局钱。顺治通宝背上"新"钱铸造于南京"新"钱局,南京应天府户部南新厂,始建于明泰昌元年,1620)。天启年间北京工部有北新厂,南京户部有南新厂,《明实录》载:天启六年(1626)九月工部尚书薛凤翔覆言“大工之急需,无如鼓铸一途,今宝源局炉止三十六座,较户部不及三分之一,北新厂见在空间,委宜改无用为有用,增添炉座,不待再计。”顺治通宝背上“新”版模仿铸崇祯背“新”,由于历史原因,南京新钱局铸造背“新”仅仅2个月时间,之后被裁改为南京江宁府。顺治背上“新”为顺治钱名誉品,《古泉大全》有拓图记载,所见甚少,屈指可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