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四月七日《大清银行始末记》一册,大清银行总清理处编,中国国际商业银行印,本书详介“大清银行”数据图表、规章条例、业务职权等,更有发行股票、纸币等图案数幅以供参考,乃研究大清银行之宝贵史料,保存完好<br>编者按: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大清户部银行”。这是我国最早官方开办的国家银行。目的在于“整顿币制,推行纸币,以济财政。”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厘定《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在上海、天津、汉口、重庆、库伦、营口、广州、张家口、济南等设分行20余处,而北京行亦称“京师总行”。开办后除发行银两、银圆纸币、买卖金银、汇兑划拨、存贷款项、开炉铸币等国有银行特性,也具有发行股票,第二重商业股份公司性质。未了仅数年辛亥年大清倒台,民国成立后旋又改称“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