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捌年大清宝钞伍千文一枚,鹹字第九千八百八十七號,票面平整,墨色清晰,伍千文行用时间为咸丰六至八年(公元1856~1858年)。清朝咸丰年间为了支付《南京条约》中规定的大额赔款和在围剿太平军期间的巨额军费,清政府无奈在咸丰三年(1853年)的二月和九月先后发行两种纸币。一为官票,票面印有“户部官票”四字。以银两为单位。一为宝钞,票面标有“大清宝钞”四字。以制钱为单位,最初发行五百文、一千文、一千五百文、二千文四种面额,后来又增发五千文 、十千文 、五十千文、百千文等四种面额。“大清宝钞” 又称“钱票”、“钱钞”,铸铜为版,单色印刷,纸质为白色双抄毛头纸。形式上仿明代大明宝钞,四周饰以龙纹,下为波浪纹图案。PMG 45评级编号:21473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