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亲笔签名手稿 1通2页 附证书让-雅克·卢梭:(1712-1778)法国作家和哲学家。亲笔手稿,两页,四开本,时间大约1745年,用法语撰写。这篇手稿是卢梭为他的恩人路易丝·玛丽·玛德琳·杜邦(Louise Marie Madeleine Dupin)准备的关于妇女和法律历史的未发表作品的一部分,该作品的写作时间为1745-51年。卢梭在页面的右列写下了他的文本,左列留给了附加注释。卢梭引用了“Novel. Constit. 108 Art.385”中关于丈夫被离婚的原因,并列出了六个原因和一个最终结论,其中部分陈述为“1.如果他密谋反对皇帝,或知道别人在这么做,他没有通知皇帝。2.如果他以任何方式企图杀害妻子,或知道别人在这么做,他没有警告她,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她报仇。3.如果他对妻子的贞操设置陷阱或诱使其他人犯奸……”列出这六个原因之后,卢梭得出结论:“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妻子都有权解除婚姻关系,带上她的嫁妆,抚养费甚至丈夫的财产三分之一,如果没有子女的话…”总体而言,手稿只有很轻微的岁月痕迹,右边和底部略有修剪。当卢梭写下这些页面时,在1745年至1751年之间,他正担任他的恩人路易丝·玛丽·玛德琳·杜邦的秘书。